浙江在线06月25日讯
一辆五菱面包车,从1997年买来至今,竟然只缴了头9个月的养路费。前天,当稽查人员在路上拦下这辆欠费10年的“牛”车时,它欠缴的养路费和滞纳金总和已达车价本身的20倍。
滞纳金要缴20余万元
前天上午9时半,杭州公路稽征处下城稽查中队执法人员,在香积寺路上查到这辆蓝色五菱面包车。一开始,驾驶员俞某还面不改色地拿出行驶证,声称自己是合法上路。当执法人员要求其出示养路费交讫凭证时,俞某磨蹭了10多分钟,终于拿出一张已经发黄的凭证,上面标注的日期竟然是1997年。
经查,该车于1997年3月购买,1998年1月1日起就再也没缴过养路费。经核算,它共欠缴养路费23400元,滞纳金20余万元,是车价的20倍左右。
俞某说他就在萧山宁围一带,帮人拉活赚外快。当时也没想到逃缴养路费,后来他听老乡说,在自己乡镇跑不用缴养路费,就一直拖欠了。
前天,他送朋友来杭州办事,谁知刚到就被逮个正着。
不补缴将申请强制执行
车被执法人员暂扣了,俞某只有补缴完这20多万元,才能将车子拿回。
“我想,这车子他肯定不要了。”一位执法人员有些无奈地说,“用20多万换一辆目前只值万把元钱的车子,不合算,他把车上的音响和座位椅套都拆走了。”
难道车主用一辆几近报废的车子就能“置换”掉22万余元规费吗?真这样的话,俞某拖着10年的养路费不缴似乎也成了“意料之中”的事。
但省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行政相对人对职能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满意,可以申诉或提起行政复议。但如果过了规定的申诉期,对方不申诉、不提起行政复议,也不缴费的话,管理部门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以其他个人财产来抵扣拖欠的费用。
10年为何从未被查获
为什么10年来该车从未被查获过呢?记者了解到,该车除未缴纳养路费外,年检手续却是齐全的。难道车管部门在年检时,就从来没发现过吗?
该负责人说,由于交警部门年检时,不需要对养路费是否缴纳进行审核,因此,俞某只要在交通法规方面没有未清除的违章记录,车辆安全性能合格,就能顺利过年检关。
“这个问题去年就已经提出来了,希望两家能联合执法。将是否正规按时缴纳养路费作为能否通过年检的前置条件。”该负责人说。值得欣慰的是,就在本月月初,省交通厅和省公安厅已经就此问题达成初步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