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203名离岛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日前全部领到了政府部门发放的1000元/人扶困助学金。据悉,从2007年9月份开始,普陀区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离岛就读困难学生进行补助,到目前为止,已发放直补资金达40余万元。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不断发展,普陀区“大岛建、小岛迁”工作进一步推进,辖区内各小岛的居住人口逐年减少,办学资源衰减,许多小岛的学校都已经消失。为此,普陀区于去年下半年出台了新的《舟山市普陀区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特别是离岛就读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专项资助。
据了解,此项政策的扶困助学对象共分为三类:一是低保(含扶贫结对或扶贫优待)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或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和革命伤残军人子女以及残疾学生;二是城市家庭年人均收入在5000元以下、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3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三是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东极、白沙、蚂蚁岛、登步、佛渡这5个地方离岛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上述三类困难学生,除采用全省统一的“教育券”和“营养券”等进行资助外,每人还可享受每学期1000元的离岛就读困难补助。
普陀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他们对扶困助学对象资助实行档案库动态管理,也就是定期对受助对象进行审核,每半年发放一次离岛就读学生困难补助,确保“应助尽助”和“专款专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基础教育,减轻离岛就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