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市政府已经开始对“一把闸刀”管理并申报电费补助的38家单位进行城市夜景照明电费补助,此次补助金额达58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嘉兴市区用于城市夜景照明的电费在500万元以上。
根据相关城市管理规定,这38家单位夜景照明所产生的电费可享受30%至100%的补助,城管部门的数据显示,去年这些单位用于城市照明的电费达230多万元。享受城市夜景照明电费补助的条件是:已纳入集中控制系统统一启闭,并实行专用电表计量收费的城市夜景照明设施(不包括商业广告);夜景照明设施单位能对夜景照明设施及时进行维护,并适时给予更新、改造,保持其功能完好;夜景照明设施单位未因维护不及时或不按规定要求亮灯,而受到城管执法部门批评、警告或查处。
符合上述规定的夜景照明,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电费补助,其中工业、商业、流通、文化娱乐、宾馆饭店(不含金融、电信、邮政、烟草系统所属企业和市级国资公司所属企业)等经营性企业,可享受30%的补助;亏损企业可享受80%的补助;经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建设局认定的无经费来源但需要进行夜景照明的特殊建筑物(如民用住宅),可享受100%的补助 。根据城市夜景照明电费相关补助规定,目前已有38家单位(一家单位可能在几处有照明景观)向城管部门提出补助申请。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夜景照明不断增多,用于城市夜景照明的电费也呈逐年上涨趋势。针对这一特点,市政府强调城市夜景照明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实行节能、绿色照明等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光污染,提高景观灯光设施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