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私了”,让这样的“顶牛”现象少一些。本报记者 林云龙 摄
浙江在线06月28日讯
今年6月1日,我省出台《浙江省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暂行规定》。昨天上午,省公安、保险、保监三部门在义乌召开现场会,将在全省推广轻微物损交通事故“私了”。
怎么“私了”?看看这起事故吧。6月22日下午,义乌下着大雨,在稠城区一个十字路口,因为视线不好,林先生的奥迪车和一辆雪佛莱轿车拦腰相撞,还好撞得不严重,一个保险杠有些凹进,一个车门有些变形,无人受伤,2名驾驶员下车熟练地给交警和各自的保险公司打好电话,然后就把车开走,一起来到位于雪峰西路的定损中心定损。凭着保险公司的定损单、双方协议书,他们就可以到保险公司理赔了。从事故发生,到离开现场,前后不过3分钟。
当然,许多读者还有疑问,什么损失算是轻微的?怎么样才可以离开现场?事后又怎么理赔?为此,省公安厅交管局、省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什么物损算轻微?
记牢1个关键词和2个数字:投保交强险,3000元、2000元。轻微物损的意思是说,在我省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没有人员伤亡,只有自身车辆损失,而且损失额在3000元以下,或双方车辆损失各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当然,这个要结合各地情况,比如义乌高档汽车多,轻微的标准也相应提高成了4000元。
什么时候可撤离?
发生事故后,如果符合“私了”的条件,要查看一下对方的证件、保险凭证,向公安、保险公司报案后,就可以把车子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协商赔偿问题,填写一份《协议书》,再到定损中心申请定损。
这份协议书的全名叫《浙江省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在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年检等窗口都有免费发放,保险公司投保、理赔窗口也可以拿,另外,也可以登录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网站进行下载,放到车里,用起来方便。
理赔手续快不快?
当事人可以凭驾驶证、行驶证、协议书、定损单,直接到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也可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等保险公司来勘验、定损等。以后,各地还要建立一个多功能的保险定损理赔中心,那里集事故车辆定损、保险理赔、事故定责于一体,为“私了”提供“一站式”服务。理赔起来,将更快更方便
什么情况不可以“私了”
这一点千万要注意,以下这些行为都是不能“私了”的:一是驾驶人有违法行为,比如没牌照、没检验合格标志、没交强险保险标志;没驾驶证(或使用假证);酒后驾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故意肇事的。
二是事故撞坏公共设施了,或者车子撞得没法移动离开现场。
“私了”怎么定责任?
一般情况下,均视为混合过错,共同承担事故责任。如果是一方有这7种情形的,就是全责:追尾;逆行;倒车;溜车;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没按规定让行。
如果事故有人全责,双方就到全责方的保险公司理赔,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双方责任对等,就由各自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分别对承保车辆进行赔付。
评估物损超标怎么办?
保险公司有需要的话,当事人可以拿着《协议书》、定损单、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损坏部位照片和其它证据材料,一起到事发地交警部门申请事故认定,由交警按照简易程序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再进行理赔。
有关部门还提醒大家,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制造虚假交通事故来骗取保险金,或在《协议书》上填虚假信息,保险公司将拒赔,并通报公安机关。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