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本报 “党报热线”发表了嘉兴有些年轻妈妈聘用保姆挑外表、某单位招聘司机要求具备大专学历的报道后,在读者中引发了热议。
昨天,一名叫“浪荡汉子”的网友将本报相关报道粘贴到其博客中,称自己读完报道后,像是打翻了五味瓶,憋不住就“漂亮保姆”、“大专司机”现象,说说当前招聘的几个关节点。此举引起了其他网友的跟帖。
是否涉嫌违规?招聘保姆和司机,都属于招聘劳动力范畴。依据我国公务员法、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或是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规定,招聘岗位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包括性别、民族、学历取得途径、体检标准以外的要求等。博主认为,凡招聘单位和个人从其招考(聘)岗位的需求出发,设置了歧视性岗位条件的,当属违法违规之列而应予以制止并纠正;相反,则应尊重招考(聘)者的意愿。雇主聘用保姆且要求“漂亮”些甚至设置性别条件,未必属于歧视范围;同样,单位要求招聘“大专司机”,也不在法律禁止的歧视之列。
是否确实必要?招聘保姆是家庭或个人的民事行为,属于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调整范围。由于其招聘保姆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不同,其招聘条件自然也相应有所区别。如招聘的保姆需照顾患病的男病人,雇主就会考虑雇佣身强力壮的男保姆;如照料出生不久的婴儿,雇主就会考虑雇佣掌握相关知识且心善勤快的女保姆,或许还会考虑长相因素,为孩子培养“美感”。这些,都是容易理解的人之常情。
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虽有公有民营之分,但都属于“强势群体”,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自然也易引起社会关注,特别是在当前人力资源市场总体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人们对其也就格外看重,这大概也是某单位招聘“大专司机”被“瞄”上的原因。如上之述,即使单位招聘的是司机,如以女乘员为主,兴许考虑招聘女司机的倾向明显些,反之亦然。某单位欲招聘“大专司机”,于博主看来,大概是考虑到了其单位性质和工作需要,与当前就业整体形势没有大的直接关联。
是否浪费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是我们一以贯之的用人理念之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正如网友“老夫子”之言,“现在大专生太多了,一块石头扔出去就可以打到3个”。不仅如此,从事职业与所学专业不对口的也随处可见,这从媒体公布的人员简历中就可得到证明。我们在为“硕士生站柜台”、“大专生当司机”、“北大生卖肉”等现象而为“人才浪费”感到惋惜的同时,更迫切地希望高校专业设置适应社会需求及时进行调整,同时也为广大大中专毕业生适应就业竞争、端正就业观念而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