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王志勤 仝永涛)一名有着远大前程的年轻警员,从江西来到慈溪,竟与小偷联手盗窃他人轿车。6月25日,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这名昔日的警察江某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26岁的江某系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某支队的一名公安民警。今年初江某在网上看到一个网名为“阿云”的人出售二手轿车的信息,就将“阿云”加为QQ好友。对方称有一辆排量2.5升、手自一体的丰田皇冠车,双方约定以3万元在浙江慈溪交易,并交换了手机号码。
今年3月2日,江某乘大巴从江西南昌来到慈溪。与“阿云”联系后,“阿云”在电话中告诉他,车子还没有准备好,他只有一把车钥匙,车还在车主那里,第二天才能拿到。江某这才意识到,他打算购买的车是“阿云”还没有偷到手的赃车。作为警察的江某在得知这一情况时,却依然约定与“阿云”交易。3月4日,“阿云”带江某来到车主的店门口,将一辆丰田皇冠轿车指给江某看。想到3万元能“买”这么好的轿车,江某不觉心动,于是就要“阿云”把车偷偷开出来。为了方便“阿云”下手,江某还掏钱雇了一辆出租车,与“阿云”一起跟踪丰田皇冠轿车进行观察。
跟了一天,“阿云”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下手,于是两人商量晚上到车主家里去偷车。“见多识广”的江某还特意偷来一个车牌,准备得手后对丰田皇冠车改头换面以便逃逸。3月5日凌晨1时许,两人来到车主家中,趁夜深无人,偷取了轿车。有如此得力的助手帮忙,“阿云”减价3000元,收了江某2.7万元的“购车款”。江某把丰田皇冠车换上窃得的牌照,连夜赶回老家。
车主发现轿车丢失后,及时向警方报案。警方经过侦查,将目标锁定了“阿云”,4月5日,警方根据线索,将网名为“阿云”的腾某抓获。腾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了江某与自己一起盗车的经过。江某得知案发,后悔不已,于4月14日主动向所在单位投案自首。单位经核实情况后,将其移送给慈溪警方处理。5月5日,江某被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