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02日讯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财政局获悉,按照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标准,嘉兴市市本级此次获中央财政油价补贴资金2773.88万元,将分别用于渔业、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等的补贴。
据省财政厅下发的文件规定,下达嘉兴市市本级的油价补贴资金中,涉及渔业608.54万元、城市公交1608.15万元、农村客运205.94万元、出租车299.25万元。
据了解,此次油价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今年5月以前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标准:渔业(含远洋渔业)1200元/吨(全部以柴油计算),林业1160元/吨(按汽柴比1:2计算),城市公交1160元/吨(按汽柴比1:2计算),农村陆路客运1160元/吨(按汽柴比1:2计算),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1200元/吨(全部以柴油计算),城市出租车1080元/吨(全部以汽油计算)。今年6月20日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标准:汽油、柴油均为1000元/吨。具体的补贴时间为今年5月以前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按照全年12个月确定,6月20日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按照6个月确定。
细化到嘉兴市市本级补贴标准核定和补贴资金分配上,依照有关规定,地方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出租车的补贴力度。经财政部门测算,嘉兴市财政配套出租车补贴资金142.05万元,与省财政厅下达的补贴299.25万元一并分配落实,如此,嘉兴市市本级每辆出租车可获补贴5054.98元。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在补贴资金的拨付和发放上,渔业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部门逐步下拨到乡镇(街道)财政,乡镇(街道)财政会同农经部门直接发放到渔业户或渔船主;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补贴资金通过市级主管部门发放到经营企业,受益对象为个人的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补贴资金,再由经营企业负责及时发放给受益对象本人。这位负责人强调,这些补贴资金争取于7月15日前按核定的标准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