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挡住商店门脸的车位将改善。记者 吴煌 摄
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关于停车新政的施行,市民主要反映的是“包月、泊位设置、收费跟不上”三方面问题。昨天,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再次听取“停车新政”的实施情况汇报。
相关部门紧急磋商了关于小区周边公共泊位包月方法等初步方案,并于今天起公示,欢迎市民提意见和建议。包月停车收费意见反馈电话:杭州市停车管理服务热线12319或登录www.hz12319.gov.cn网站反馈意见。
半天“逃费”车辆395辆
据统计,到7月1日晚上8点,逃费的车辆311辆;昨天早上(截至中午12点),逃费车辆共395辆。相关部门已经对逃费车辆记录在案,不久将会集中处理。
到昨天上午,实现收费的工作点共803个(比第一天增加14个),至昨天中午12点,通过POS机产生的泊位业务3812笔,其中用停车IC卡支付的共26笔,停车在15分钟内的有1636辆,停车未缴费的1094辆。
相关部门解释,由于华数网络未覆盖,或者不稳定,或者因为POS机使用不够便捷,电板使用时间短问题,未能实现POS机收费。
城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加快网络建设和POS机完善,必须推进POS机收费方式,减少人工收费,集中力量进行技术攻关,力争3日内提出解决方案。
4413个泊位需作调整
昨天,杭州市交警分析了市民集中反映的4大问题:
新设停车位占用非机动车道和行人道(部分停车位占用盲道),影响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安全的;在支小路设置停车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取消停车位或实行单行措施的;反映在建筑物红线内设置停车位的,侵犯了相关单位和部门利益的;反映在店家门口设置车位,影响商店经营的。
交警部门提出对策:
将车位与盲道之间的有效安全距离作为设置原则之一;对支小路的道路分车道标线进行调整,改为混合车道标线,扩大非机动车通行空间;对在非机动车专用道内设置的泊位,改成时段性停车泊位,避开非机动车交通高峰;对一些泊位通过移位、调整标线等技术手段处理,使之协调满足交通需要。
交警支队经逐一现场踏勘核查,并结合媒体报道、市民反映、信访专办等渠道收集到的问题,共计有4413只泊位需作出调整。
目前已对浙工大门口、狮虎桥路等12处停车点进行了调整、完善。
小区外公共车位包月不定位
包月车辆按先到先停的原则,定停车区域不定停车泊位。小型车停车费按每月80元,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摩托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减半计收。
包月车辆停放时段一般为周一至周五晚间(晚6:00至次日早晨7:30),以及国定节假日全天(24小时)。如属时段性泊位,包月车辆必须按泊位规定允许停放的时段停放。
申请人向社区或物业公司提出包月申请,经社区或物业审查后,送区道路收费服务中心核定。区道路收费服务中心再确定包月泊位数量,如小区周边道路泊位数不能完全满足业主需求的,由社区或物业公司按照民主方式(抽签、排序等),具体方式由社区定。经核准实行停车包月的,区道路收费服务中心应提供包月停车证明。
商家门前车位免费暂停一月
宾馆、饭店、商场单位门前的停车泊位,全部纳入统一的停车管理范围。在尚未界定清楚其停车泊位的土地性质前,以规范停车为前提,暂免费停车。对于未按规定停放在停车位以内的车辆,将予以严整重罚。
各区要对于商家周遍的停车泊位进行摸底调查以后,并制订处置方案,原则上既要考虑商家用车的需要,又要考虑社会车辆停放的需求。
确定停车泊位使用的整个调查摸底阶段为期一个月,即7月1日至7月30日,在此期间停车泊位将免费使用。8月1日全面实施新政。
充分重视市民意见
为保证“停车新政”实施过程中,对市民反映的意见和运行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将做到及时收集,认真研究,快速处理,建立“停车新政”市民意见处置机制。
相关部门将对每天汇集的市民意见进行分析、归类和任务分解,交由责任部门处理或回复;对因政策不完善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由责任部门牵头调研后尽快明确。
对汇集的市民意见,有具体指向的,一般在一周内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反馈;对政策不明确,需通过调研制定相关政策的,或对涉及面广、群众关心的较敏感问题,需通过“以民主促民生”方式充分征求市民意见的,由相关责任部门尽快予以反馈;对汇集的市民意见,无具体指向的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或提出答复意见后,由相应媒体进行解疑释惑,有具体指向的按职责分工由责任部门或城区政府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