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让人民群众更加放心满意’的要求,坚定目标、加强领导、创新方法、注重实效,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为推进绍兴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日前,市委常委、绍兴县委书记徐焕明就贯彻落实《绍兴市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计划》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徐焕明说,绍兴县将紧紧围绕“两个更加”目标,制定出台《绍兴县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把市委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到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一是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围绕规范人权,加强干部绩效考评体系建设,继续推行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开招考,积极探索新任科(局)级干部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署名民主推荐制和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制;围绕规范事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围绕规范财权,深化完善县、镇二级机关干部收入分配“四统一”制度,实行部门年度“零基预算”,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的集中规范管理。二是推进廉政监督公开化。深化细化党务政务公开,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制度监督,积极探索和推行“一把手”“三不直接”(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工程招投标和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制度;加强信访监督,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三是推进教育管理经常化,建立健全教育防范机制,深入开展“两个更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建设廉政文化,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徐焕明表示,要以创新方法为重点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整体构建、协同构建、以评促建和示范促建,努力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的水平和实效。要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全面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力度和结果运用,系统推进惩防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