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消委获悉,第九次“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已于日前拉开帷幕,有意申报的企业从现在起可以向当地消委申报。
据市消委负责人介绍,商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申报“舟山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在本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三年以上;经营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无亏损,社会公众认知度较高;近三年来未因质量、计量、价格、卫生、服务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或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公开点名批评、披露等。如果是房地产企业还必须符合提供的商品房质量优良,未出现重大房屋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无重大投诉或群体性投诉,无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等。
据了解,整个评选活动从今年7月1日起启动,报名截止时间为本月底。对申报的企业,市消费者委员会届时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申报材料审核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查,确定初审通过的单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各方意见,最终评选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