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7月30日
中国民航总局发言人表示,随时欢迎台北体育代表团包机直航北京,参加第11届亚洲运动会。因遭台湾当局的阻挠未能实现。
1990年11月
北京举办第11届亚洲运动会开始,北京开办寄往台北的特快专递业务。
台湾“陆委会”公布《开放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民众间接通话(报)实施办法》。
1991年1月
北京、上海、广州、厦门四个邮局向台湾基隆邮局直封水陆路函件总包。
1991年2月
台湾当局在制定的《国家统一纲领》中,将“开放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列入中程阶段。
1992年7月
台湾当局公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对两岸海上、空中通航问题设立严格禁止条款。
台湾“陆委会”公布的“两岸直航问题与展望说明书”,阐述了台湾当局在“三通”问题上的基本立场与原则,为两岸“三通”特别是直航设置了政治障碍。
1992年9月
第一次海峡两岸海上通航学术研讨会在厦门举行,双方就航运经营、航海保障、航政管理、海难救助、船舶检验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达成多项共识。
台湾船东联合会理事长杨景璇为团长的“海运交通专家访问团”首次组团访问大陆,并赴厦门参加首届两岸海上通航学术研讨会。
1993年2月
上海举办第一届东亚运动会开始,上海开办至台北特快专递业务。
台湾邮局开办收寄大陆水陆平常函件。
1993年4月29日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签署《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