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
台湾经济部门提出了“亚太营运中心计划”,其中要建立制造中心、航空中心、海运中心、电信中心和传媒中心。5月4日,台湾“行政院”通过《境外航运中心设置作业办法》。
1995年8月
两岸的航空公司开展对往返两岸的旅客行李直挂的业务。
1995年12月
澳门航空公司与台北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代表签署《台澳航班运输安排协议》,澳门航空公司的飞机首航台北,实现经澳门机场换航班号,一机到底飞行两岸。
1996年3月
中国航空结算中心与台湾中华航空公司以互相换文方式签订了航空联运结算协议,两岸民航运输票证实现“一票到底”。
1996年4月
祖国大陆的“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与台湾“中华搜救协会”建立了热线联系,对在台湾海峡的遇险船舶实施救助进行合作。
台湾航运界人士成立了民间航运组织,即“台湾海峡两岸航运协会”。
1996年6月
香港国泰、港龙航空公司代表与台北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代表签署《台港交换航权协议》。
1996年7月
中国电信与台湾中华电信公司就建立两岸直接通电业务技术问题进行商谈并达成共识。此后,双方建立了直达卫星通信和海底光缆的通信业务,逐步扩大两岸通电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