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朝晖 通讯员盛德清)近日,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发文认定宁波市创汇蔬菜工程技术中心等12家单位为市首批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同时,认定宁波市振宁牧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宁波市首批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这22家企业、单位都将获得财政科技经费的支持。
经认定的这12家农村科技服务机构,没有财政事业经费的,将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科技经费补助;有财政事业经费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科技经费补助。
认定的10家市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将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市级科技经费补助,支持其研发条件建设。两年后,每年按企业技术研发费投入情况,将再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