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报料 18:00
本报讯 想要分手,那就必须付给女方20万元的青春损失费。昨晚6点,新嘉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女子在某私营企业闹事。民警赶到现场之后,了解到这是由一段婚外情引发的纠纷。
该女子湖南籍,她出示了一张写明男方欠她20万元的欠条。关于这张欠条,双方也是各执一词。女方说是男方自愿写下的,而男方却坚持说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被逼写下的。
经调查,原来这家公司的老板,也就是当事男子,5年前在某足浴店认识了一名湖南女子,当时彼此印象都不错。没想到3个月前,机缘巧合之下,两人又在一家娱乐场所碰到了。两人都觉得非常有缘,再加上对对方都有感觉,于是在男方租下的房子里,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
据了解,男子是嘉兴本地人,今年30多岁,是有家室的人,而那名单身的女子26岁。据女子说,她一直在等男子离婚和她结婚,而男子却在老婆和她之间摇摆不定,不知道应该选择谁。
在两人同居3个月后,男子还是决定结束这样的生活,离开女子回到老婆的身边。据了解,男子家人知道了他和别人在外同居的事情,给他施加了很大的压力,他也有点后悔当初的选择。可是这样一来,女子不答应了。她认为既然结不了婚,对方就应该赔偿自己的青春损失。起初,男子也接受这样的要求,于是给了女子3万元钱。但女子事后一想,又觉得3万元太少了,于是开出了20万元的价格。
据女子介绍,昨天是他们约好先付5万元钱的日子,可是她迟迟等不到男子送钱来,一怒之下,便闹到了男子的公司。当时男子的老婆也在场,看到老公的外遇竟然还敢气急败坏找上门来,就决定报警交由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