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6日讯
临安的潘奶奶把几本存折和自己的身份证放在一起,锁在卧室的箱子里,又担心记不住密码,存折上就没设密码。有一天,潘奶奶发现锁在箱子里的存折和身份证都不见了,马上报警。
民警到银行查账户后,发现存折上的钱都被人取走了,在银行存根上签名的人姓周,今年45岁,临安人。
据银行工作人员回忆,这个周某自称是潘奶奶的女婿。原来取钱的老周是潘奶奶孙子同学小周的爸爸,而存折居然是潘奶奶的孙子小方从家里偷偷拿出来的。
事情很快调查清楚。2007年春节前夕,上初中二年级的小方缺零用钱,他知道同住的奶奶有好几张存折,就动了歪脑筋。小方趁潘奶奶不注意,偷偷拿了存折和潘奶奶的身份证。
因为存折的名字不是小方,他又没有身份证,第一次去时被银行拒绝了。手上有钱却取不出来花,小方心里痒痒的。
跟同学小周商量了以后,小周说:“这个好办,我爸爸就有身份证,让他帮我们取钱好了。”小方同意了,小周回家告诉老周这件事,糊涂的老周居然也同意孩子的这种做法。
第二天,他带着两个孩子到银行把钱取了出来。取钱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存折的名称与老周不是同一人,便问他和存折主人的关系。“这是我丈母娘的存折,钱取出来是给孩子读书用的,”老周信口说。
就这样,从2007年1月至3月,小方隔三差五地把偷来的存折交给老周,把5本存折上合计1.1万元都取了出来。这些钱都是潘奶奶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却被小方和小周用于买手机、吃吃喝喝花得差不多了。为了表示“感谢”,小方还买了一条香烟、一只手机送给了老周。
“我当时想帮忙把钱取出来小方肯定会和小周一起花,那么自己给儿子的花消也可以少一点,自己帮忙取钱总能得点好处,就答应了。存折不是我偷的,帮忙取钱也算是盗窃?”老周竟然觉得很冤枉。
承办案件的胡检察官说:“小方在窃取存折后因未实际控制财物盗窃行为尚未完成。存折虽然不是周某直接窃取的,但他明知是他人窃取的存折还代为取钱,恰恰有了他的中途加入,小方才实现了犯罪目的,并且他还从中获利,属于帮助犯,应当以盗窃罪定罪量刑。”
7月4日,临安市人民检察院对周某以涉嫌盗窃罪起公诉。小方和小周因未满16周岁被责令家长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