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妻子从丈夫的手机里发现越轨短信,市区的周女士申请公证处保全此证据,但被温州华东公证处拒绝。该处有关人士称,拒绝的理由是短信的真实性不确定,这类公证可能侵犯他人隐私和通讯自由。
据了解,申请对丈夫手机短信进行公证的周女士家住市区新城。上个月,周女士无意中看到丈夫手机里的信息,让她颇为吃惊:手机中有多条来自同一号码的信息,而丈夫发件箱里也保存着发给该号码的信息,内容看起来皆是记录丈夫和另一女子之间的亲热对话,内容极其露骨。经过考虑,周女士决定把丈夫的手机拿到公证处去公证,以保全证据,作为将来起诉离婚或者“帮他悔改”的依据。上个星期,周女士拿着丈夫的手机到市华东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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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市华东公证处一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公证处拒绝周女士的申请,是因为短信是网络技术的产物,其本身可以重新编辑,重新保存,未见得是第一手资料,其真实性不确定;其次,周女士丈夫的手机短信内容涉及个人隐私,而且属于他人通讯自由的权利范畴,不宜公证。
记者同时从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了解到,因要求人身份不对、提供材料不真实及侵犯隐私等情况而被公证机构拒绝公证的案件,去年全市达100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