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7日讯
昨天,杭州交警部门就实施“停车新政”以来市民普遍关心的十大问题进行了公开答复,接受市民监督。同时为方便市民咨询和反映问题,交警部门在原公布的咨询电话5066910基础上,又按区增加了6部24小时咨询电话。
-对原有停车泊位做了哪些改进?
目前,交警已在对现有停车泊位进行再一次的调查摸底,重点确保车位与盲道之间的有效安全距离。同时对支小路车道标线进行调整,改为混合车道,扩大非机动车通行空间。此外,对在非机动车专用道内设置的泊位,对非机动车有一定影响的将改成时段性停车泊位,避开非机动车交通高峰。对导致非机动车道过窄无法保证安全通行的停车泊位,给予取消。
-白色和黄色的停车位有何区别?
这次重新划定的停车位,分为两种,一种是24小时可停的是固定车位,用白色实线漆划;另外一种是时段性车位,用黄色虚线漆划。停车时,车主首先要看车位边上的标牌,固定车位边上一般会竖一块标牌,上面有相关停车规定和收费标准。而时段性停车位标牌则是滚动的,一旦过了规定停车时间,显示屏上就会自动打出“禁停”字幕提示司机。如果是禁停时段在这些地方停车,那就属于违法了。
-收费泊位与不收费泊位如何区分?
收费停车泊位在地面上有编号,而免费停车泊位则没有编号。
-机动车借用慢车道行驶是否合法?
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车泊位内的车辆,允许其进入慢车道借道通行,并不违法,但要求在行驶时以确保安全为前提,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如何保障无车族的通行权益?
为充分保障无车族的通行权益,减少对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的干扰,交警部门将在主要干道机动车道试点设置时段性停车位,例如在文二、文三路单行线上,从目前的6个机动车道中挖掘出1个车道,设置夜间时段性停车位,不影响非机动车道车辆的正常行驶,从而化解部分地区突出的停车难问题。
-哪些行为属于违法停车?
从7月1日起,交警部门已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以违法停车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占道违法停车、违法占道临时装卸货物、不按规定的时段或划定的车位内停车、随意侵占公共车位(原确定为专用泊位的除外)等4种违法行为。
-交警管理服务站提供哪些服务?
从4月28日起,交警部门已在杭州市公交集团、下城区天水街道灯芯巷社区设立了交警管理服务站。目前,江干区四季青街道和九堡镇的2个交警管理服务站也投入运作。市民可在服务站办理清卡、换驾驶证、调整驾驶证和行驶证地址、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违法、办理临时通行证等4大类18项业务。
-大型车是否能停在公共停车泊位?
大客车在道路范围是不能长期停放的,必须进入专用停车场停放。目前,公共停车泊位只考虑小型车的停放。
-是否要按车位内三角形指示停车?
停车泊位内施划的三角形是为规范停车秩序的一种引导和指示的方法,司机应实行顺向停车。
-自身用地范围内的车位如何界定?
在未对用地进行明确前,公共空间的停车位均属于公共停车泊位,如产权单位认为该停车位属于其用地范围,应报各区政府停车收费服务中心,由各区规划局、土管局进行界定。(0710303)
交警部门“停车新政”咨询电话
支队指挥中心85066910
上城交警大队86811500
下城交警大队85387815
西湖交警大队87888700
江干交警大队86412950
拱墅交警大队88901505
景区交警大队8798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