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8日讯
自5月28日以来,杭州市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接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四次阶段性专项审计,审计范围包括财政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募集的救灾款物、组织部门接收的“特殊党费”、工会系统接收的“特殊工会费”。
截至6月30日,全市共筹集救灾资金80164.12万元,已使用和上缴上级部门15319.22万元,结存64844.90万元;筹集救灾物资13039.60万元,已运送灾区10658.26万元,结存2381.34万元。全市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情况总体良好,筹集的救灾款物能做到专款专用,审计未发现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损失浪费和延压、克扣等违纪违规情况;同时,接收、拨付救灾款物的程序也日趋规范,审计发现的个别慈善机构初期未设立资金专户、发运救灾物资时计量单位不够细化等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对尚未使用的结存资金和物资,在杭州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将专项用于杭州对口援助灾区的灾后重建,及按规定上缴上级部门。对结存款物的使用情况,审计机关将继续实行跟踪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