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将有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家庭可以享受较好的住房保障了。昨天,记者从市规划与建设局房管部门获悉,《2008年度嘉兴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已出台,与往年相比,在许多政策上作了进一步调整。
据了解,市区先后实行了廉租住房实物分配、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以及公房租金减免等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市区共有400余户家庭受益。
今年同往年一样, 市区廉租住房仍按照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原则,申请者须为市区依法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常住非农业户口家庭,包括经民政、总工会、残联等部门核准登记在册,持有有效期内的各类证件等的家庭,没有取得证件的家庭,其家庭为人均年收入低于2007年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216元/年)上浮50%(4824元/年)以内的经济困难家庭,而往年上浮的比例只有30%。
市房管处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必须为无房户或拥挤户,其中,拥挤户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计算,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该负责人解释,此标准在去年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基础上增加了2平方米。
而在申请程序上,今年也大不相同。市区廉租住房的办理和审核将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房管部门共同负责,申请家庭首先向所在辖区内的街道(镇政府)提出申请,然后由辖区内的民政部门审核,再由辖区内的房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书面通知申请人,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据介绍,今年廉租住房申请在保障标准上进一步提高。市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对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的家庭,如放弃实物配租选择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补贴标准由去年的30%提高到40%发放。而在最低住房面积保障标准方面,按每户家庭住房面积计算不低于36平方米,同时按人均住房面积计算不低于15平方米,最高保障标准为60平方米。
与此同时,2008年度单位住房面积的租赁补贴金额标准为:有证困难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1元(比去年每平方米多1元),无证困难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0元。此外,在实物配租租金标准方面,对获得实物配租方式保障的有证困难家庭,保障面积内的租金予以免交,超过部分按正常标准的75%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