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9日讯
3年多时间里,编造各种理由向一妇女“借”钱52次,共33.95万元。就在他因涉嫌诈骗而被提审时,却指责被骗妇女:“为什么不早报警,要是她早报案,我诈骗的数额也不会这么大,以后量刑也轻一点。”因涉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这个姓赵的骗子日前已被西湖区检察院批捕。
39岁的赵某是淳安人,离异嗜赌。2004年,他在杭州一家舞厅跳舞时,认识了比他大5岁的妇女王某,但当时没有交情。
2005年3月,两人再次相遇,他就开始吹嘘自己是杭州高亭坝的上门女婿,岳父母都很有钱,仅房屋出租每月收入就有8000元,父母在拱宸桥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当时,王某听信了他,就这样两人经常一起跳舞,或者到外面一起玩。虽然王某有自己的家庭,但她与赵之间还是超出了朋友之间的关系。
在交往过程中,赵得知王手头有不少积蓄,便动起了歪脑筋。2005年3月,赵某骗王某说,岳父死了,按他们的风俗是要烧钱的,要借7000元。王就同意了,不过让他写了张借条,赵某就编了个名字写了一张借条。
有了第一次,便会有第二次,此后赵又以妻子欠债自杀、债主上门讨债需要钱、岳母被车撞死办丧事需要钱等理由,先后共52次向王借款33.95万元。直到今年5月26日,赵再次向她借款时,她选择了报警。
赵被带到了派出所。很快,他如实交代了编造假名、多次以借款为名骗取王某30多万元的事实。
赵某说,他骗钱是因为赌博欠下了不少债,至于为什么骗王某的钱,赵觉得王某人很老实,编造理由骗她,她基本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