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一场交通事故使得小黄牛于次日猝死,保险公司欲按照市场牛肉售价进行赔偿,但遭到牛主人拒绝。他认为,自己的小黄牛是“种牛”,远不止“肉牛”的价。
6月28日下午,老陈放养在乐清万岙前山的一头小黄牛下山穿过104国道时,被一辆汽车撞伤了。交警赶到现场调查后认定,汽车司机负事故全责。次日,小黄牛猝死在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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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以及车子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来找老陈协商,希望能一次性解决此事。理赔人员提出方案:牛归老陈宰杀贩卖,假设一头成年牛按市场价可卖6000元,老陈的小牛重100公斤,以每公斤40元计算,老陈卖掉牛肉可收回4000元,剩余2000元差价由保险公司补齐。
老陈认为,他的牛是优质种牛不是普通的肉牛,他要索赔1万元。
理赔人员认为,老陈当初1000余元买进的牛犊,一年不到,价格就要飙升10倍,难以接受。况且小黄牛的价值不能由老陈说了算,是种牛还是肉牛需要有评估机构出具认定书,再协商确定。
为了证明小黄牛的“种牛”身份,6月30日,老陈找到乐清市畜牧兽医部门,要求他们给小黄牛作个鉴定。在鉴定期间,小黄牛的尸体开始腐烂,牛肉已无法销售。
日前,乐清市畜牧兽医部门出具鉴定结果,小黄牛确系产自山东的种牛,评估人员根据小黄牛的体型、年龄,给小黄牛估价9000元左右。老陈遂向保险公司索赔9300元,理赔人员将据“种牛”的标准予以理赔。
记者 殷诚聪 蔡晓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