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0日讯
前天凌晨,青年路发生红色马6撞出租车的交通事故后,从四脚朝天马6驾驶室爬出来的男子方某,一直声称事发当时车子是他女友开的,但目击者却说事发时车内只有方某一人,女子是后来赶过来的。
方某是否说谎,想掩盖事实真相,或者逃避责任?难道是目击者有意在为难他?
昨天,本报刊发《马6撞的士后来了个四脚朝天》的报道后,不少读者来电认为方某是在说谎,警方应加紧调查,披露真相。
经过周密的调查和目击者指认,交警对方某进行了吹气检测,酒精含量达到1.3毫克/毫升,昨天下午基本认定,方某涉嫌醉酒驾车,但最终结果,还要等血液检测报告出来后才能确定。
车祸发生后,方某一直声称,当时自己坐在副驾驶座,并没有开车,车是另一个女子开的。
方某的姐姐方女士也再三向记者表示:“我弟弟当时没有开车,是弟弟的女朋友开的车。”
但交警通过一天的调查取证,初步认定,事发时,红色马6并不存在其他人开车的可能。
在事故现场,多名目击证人说,他们亲眼看到事故发生后,只有一个男子从车子里爬出来,车内并没有第二个人,目击者描述的体貌特征也与方某基本吻合。
当晚的目击者周先生说:“车翻了以后,就看到一个男的从车里爬出来,30来岁,穿一件T恤,女的是这个男的后来打电话叫来的。”
昨天,记者再次来到事故现场向上城交警部门调查。
根据目击者的描述,方某爬出车后,身上有很大一股酒气,走路都摇摇晃晃的,站都站不稳。
但是,在接受警方调查过程中,方某坚称自己没有开车,走路摇摇晃晃是因为翻了车以后,头被撞到了,脑袋晕晕的。
根据有关规定,每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0.2毫克/毫升以上,就可认定为酒后驾驶;如果达到0.8毫克/毫升以上,就属于醉酒驾驶。
杭州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初步调查确认,方某有醉酒驾驶的嫌疑。今天,交警将再次找相关目击证人核实确认,以作出深入的调查和认定。
一旦确定方某属于醉酒驾驶的话,他的车和被撞的出租车,将因非正常交通事故,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方某本人除承担两车的车损费用外,还会因找人顶罪而受到最严厉的处罚,包庇者也不例外。
交警部门表示,酒后驾驶给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的危害,将继续打击这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惩酒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