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2日讯
一次超市购物,给64岁的王先生留下伤痛的记忆,他说自己根本没想到会在超市里遭遇抢劫。
就赔偿问题,在与超市协商无果后,王先生将超市告上法院,提出包括5000元精神损失费在内的2.3万余元的索赔请求。昨日,西湖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事情发生在一年前的7月5日,根据王先生所述,当天傍晚5点50分左右,他到住处附近文一西路2号的“华商超市”购物。
“抢包了、抢包了”,正当王先生在熟食柜购买鸭子时,他突然听到有人大声喊,低头才发现放在购物车里的黑色公文包不见了,前面还有一个人在跑。
王先生边追边叫“抓小偷”,直到追出超市400米,才在超市保安和见义勇为的顾客帮助下将抢包人抓住。
被抢的包在超市内桌子底下找到时,里面包括现金、购物卡、面包卡在内折合3100元的财物不见了。
更严重的事情还在后面,王先生说自己从超市出来时,感觉右腿膝部有点痛。第二天到医院检查时被确诊为“右膝关节损伤”,经过两个月的保守治疗后才出院。
由于出院后病情再次复发,王先生前后两次住院治疗,除去公费医疗报销外,自理部分共花去6200多元。
超市方面处理问题的态度让王先生感到气愤,他说,除了第一次住院期间有带水果到医院慰问之外,至今没有支付一分医疗费。
王先生认为,作为一名顾客在超市内购物时,理应享受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出了意外,超市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王先生说法是否全部属实,“华商超市”对此又有何看法。“华商超市”文一西路店店长冯宣华向记者表示,自己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因此不好发表意见,既然王先生选择上法院打官司,他们也会根据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