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2日讯
抱着让自己在短时间内年轻10岁的“美人梦”,宁波慈溪的熊女士不惜花费28万元在当地一家美容院注射了一种叫人胎盘组织液的美容产品。当晚的身体不适砸碎了她的“美梦”,把产品送到当地药监局一看,这药居然是假药。而从厂家得到的消息是,即使是真的人胎盘组织液,市场价也仅仅10多元,且与美容丝毫不沾边(详见本报4月17日报道)。
5月19日,熊女士以被告涉嫌欺诈为由,将美容院告上法院,要求对方再赔偿28.8万元(事发后,美容院已向熊女士退还支付款13.8万元)。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人体胎盘液的生产者“深圳捷众美业顾问有限公司”是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过名称的药品零售、批发企业。
承办案件的魏法官告诉记者:“美容院销售了假货造成了顾客的损失,无论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眼下美容市场消费者普遍存在非理性消费的现象。”魏法官说,经营者的过度宣传和消费信息的不对称,导致消费者对效果存在过高期望。同时,消费者自身受不合理的消费文化影响,追求奢侈、挥霍的消费方式,“就如本案的原告,消费时盲目跟风,追求高价位,结果得不偿失,这对其他美容者有警示。”
昨天,记者从慈溪法院了解到,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陆某给付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