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3日讯
7月10日,撬了车牌又留“要车牌,联系15057009×××,只求财”卡片索要车主赎金的被告人周龙、周立波,被衢江区法院以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和拘役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两被告人均系湖南省宁乡县、汉寿县的青年农民,今年1月27日至3月17日间,他俩先后窜至衢江区、柯城区等地,单独或结伙作案15起撬盗汽车牌照82副,撬牌同时将“要车牌,联系15057009×××,只求财”的卡片留在汽车挡风玻璃上,向车主索要车牌赎金,部分车主被索赎金被被告人周龙挥霍。其中,被告人周龙单独作案13起窃得汽车牌照76副,结伙被告人周立波作案2起,窃得汽车牌照6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