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全市60个过期药品回收点共回收过期药品估计原值3万余元。
我市自4月8日启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各定点回收单位均制定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要求确定专人负责本定点回收单位的回收工作,做到专册登记、专柜(箱)存放。同时各定点回收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向上交过期药品的群众发放购药优惠卡、对购买乙类非处方药予以优惠、以积分换取药品等多种激励举措,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市60个过期药品回收点共回收过期药品估计原值3万余元,其中片剂11830片、胶囊剂4767粒、粉剂651包、糖浆剂77瓶、口服液276支、大输液7瓶、水针剂674支、粉针剂107瓶、其他237瓶(包),所有回收的过期药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定点定期集中统一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