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于10日就限塑令的最新补充意见公布之后,媒体普遍解读为“餐饮业也在限塑范围内”。昨日,市有关部门表示,他们并未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餐饮业也在限塑范围内”的通知。
据了解,本月10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下发限塑令补充通知,限塑令范围扩至所有零售服务场所。有专家解读认为,所有提供商品零售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都要纳入“限塑”范围,将“限塑”范围明确地扩展到餐饮场所、服装店、建材店等。
对此,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未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餐饮场所“限塑”的通知,嘉兴市将继续执行原来的规定。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餐饮场所如果实行塑料袋收费,必须提前向消费者公布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