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15日讯(通讯员龚承先 蒋孝辉)15日,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作出通报,全省消防产品行业管理实现了业内监督与行政监管相结合的监督模式,使防火门产品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严厉整治了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浙江省消防产业区域特征较为明显,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各级公安消防部门通过加强与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综合治理,防止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入建筑工程。
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灯具、防火门、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产品合格率分别提高了19.9%、33.1%、15%、27.3%和38%。
2007年,全省查处消防产品违法案件达394起,处罚金额达600余万元,捣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窝点20余处,还严厉查处了屠忠良制售假冒伪劣防火门刑事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使越来越多企业重视产品质量建设,主动改进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据统计,自2005年以来,有衬里消防水带合格率从34.6%提高到54.5%;消防应急灯具合格率从18.8%提高到51.9%;防火门合格率从53.8%提高到68.8%;灭火器合格率从53.6%提高到80.9%;室内消火栓合格率从50%提高到88%,有效地消除了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火灾隐患,净化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浙江逐步探索建立消防产品市场退出机制,自2005年以来,全省有24家单位因质量问题被列入“黑名单”,40余家型式认可、3C认证和强制检验单位被取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资格,退出消防产品市场。浙江省防火门行业自律委员会,自2006年以来,全省有60余家企业因质量不稳定,实施了停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