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开始启动,首批将招聘976名,全年预计招聘1200名以上。从2009年起,我市基层机关招考公务员,一半左右要面向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招考;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级以上机关公务员可享受适当加分(见7月12日《宁波日报》)。
我市从1999年就开始探索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纳入统一管理的高校毕业生农村、社区工作者共计1206名,虽然招聘人数并不多,但我市在这方面的探索一直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并始终引领着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的转变。同时,据有关部门的调研,高校毕业生在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愿到农村、社区建功立业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小的顾虑,尤其是对城市生源来说,不愿“屈身下嫁到农村、社区工作”的现象仍然存在,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基于对“出路”的考虑,对“去了之后将来怎么办?”等问题担忧较多,后顾之忧难以消除。现在市委组织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多管齐下,出台相应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农村、社区工作者疏通了“出口”,其内容包括定向招考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市级以上机关公务员可适当加分;选优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选优确定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对山区、海岛和贫困边远地区的高校毕业生在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等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可谓为高校毕业生农村、社区工作者吃了一颗“定心丸”,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这将极大地调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农村、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的素质有望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