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本周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名额共4家,4个县区各1家。预计今年9月到10月,舟山小额贷款公司将有望正式开展贷款业务。这意味着潜藏在我市民间借贷,从“羞羞答答”转向“光明正大”,成为规范运作的阳光借贷。
500万就可开阳光钱庄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市发改委副主任张跃良说,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的这个门槛并不高,但它不吸收公众存款,它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据介绍,本次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将先从我市各县区实力雄厚的民营骨干企业开始,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2000万元);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得低于8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3000万元)。试点期间,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欠发达县域为1亿元)。舟山4个县区均按照欠发达地区标准处理。
是企业不是银行
“试点首先以稳为主,摊子不打算铺太大。”张跃良说,我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作出了详细规定。根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贷款业务则进入银监和人民银行的监测系统,贷款的投向要向金融监管部门汇报。
张跃良说,之前很多企业对开办小额贷款公司非常感兴趣,但小额贷款公司是工商企业而不是银行,只要工商登记就可以,不需要银行监管部门发牌照,与银行有较大差异。小额贷款公司只是经营小额贷款的特殊机构,绝对不允许吸收存款或变相集资,不能用银行贷款入股,公司开办后也不能贷款给股东。用自有资金入股是开办“底线”,而不能吸收存款和非法集资则是“高压线”,两条线都绝对不能碰。
主要服务小企业和“三农”
我市鼓励小额贷款公司以小企业和“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积极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要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公司70%的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单户贷款余额不得高于5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股东和所属县级区域以外的客户发放贷款。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合规企业可成为正规金融机构
根据规定,金融办将会同工商、银监、人行部门,每年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类评价,对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向银监部门推荐按有关规定改制成村镇银行。
张跃良说:“平常我们称民间借贷为调头寸,借贷的一般多为一些中小企业。”一些中小企业有时急需用钱,而银行对于这些小业务又不屑受理,要调个头寸还非得找民间借贷公司才行。现在好了,有了小额贷款公司,恰好填补了这块空白。
“允许小额贷款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并逐渐转向小商人银行、村镇银行或者社区银行,成为正规的金融机构,从而将在我省始终无法禁绝的地下钱庄逐渐引入合法监管,并向正规的金融机构过渡,这是小额贷款公司的真正意义所在,也是在目前银根紧缩的环境下,解决特殊时期需求的一种形式。”张跃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