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6日讯 记者昨日从绍兴市人事局了解到,绍兴市区第2期人才公寓租赁相关工作已经开始,人才公寓的租赁申请预登记正在进行中,如果想报名的读者,千万不要错过机会。
据了解,此次租赁对象是绍兴市区(即越城区范围,包括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下同)外生源引进到市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工作,现具有绍兴市区常住户口,无市区住房(包括私房、公房等)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居住条件确有困难的(指现以市场租金租住私有住房或单位自管公有住房或家庭住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2006年及以后毕业、户籍在市区并在市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工作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在市区企业工作的技能人才中获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六名或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十名的人员;来市区“先落户、后就业”的市区以外生源的应届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经批准认可的其他人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将优先考虑。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报名申请预登记工作到8月31日结束。租赁房源是云栖区块的6套、鹅境区块的292套单身人才公寓。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租金基数参照相应地块市场价确定,租住人按一定比例缴纳,缴纳标准为:第一年为基数的35%;第二年为基数的50%;第三年为基数的65%;第四年为基数的85%;第五年为基数的100%。符合条件需要租赁人才公寓的申请人员,可通过绍兴人才网(www.sxrc.com.cn)下载或直接向绍兴人才大楼二楼市人才服务中心窗口领取《绍兴市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预登记表》(咨询电话:85224989);详细填写完预登记表格(单位集体预登记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二楼窗口备案(邮寄须用挂号信)。不进行预登记,将不能参加当年度人才公寓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