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某企业经理张先生平时业务繁忙,应酬多,请客吃饭是常事。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张先生饭毕刷卡埋单时突然被告知余额不足。“我卡里明明还有好几万,怎么一顿饭就余额不足了?”张先生马上去银行查询,结果被告知卡里的两万余元钱已经在两个月内被人用于手机充值了!
“这张信用卡一直在我身边,怎么会有人用它给手机充值呢,这怎么可能?”张先生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昨天记者获悉,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现在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真相也已大白。
“卡号和密码是别人卖给我的”
海宁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通过查询消费记录,很快发现一部号码为“132××××0510”的手机多次使用张先生的信用卡进行了充值,但机主一时无法找到。公安人员于是又查询了该手机的通话记录,发现一部号码为“131××××1287”的手机与其联系最为频繁,并多次接受了它的充值。
公安人员随后找到了“131××××1287”的机主龚某,并获悉“132××××0510”这部手机的持有人是外地来海宁打工的胡某。公安人员随后将胡某抓获。胡某对其为自己和朋友的手机多次充值,并从中获利的事实供认不讳。“充值时,朋友给我200元,我就帮他们充1000元话费,见有这么便宜的事,他们都乐意让我充。”
但令公安人员没想到的是,胡某在坦白这些犯罪事实的同时又交代:“我用于充值的这银行卡的卡号、密码及手机SIM卡,都是一个姓贾的四川人卖给我的。”这个姓贾的四川人在哪里?他怎么会把张先生的银行卡信息提供给他人?公安人员于是又展开了新的侦查。
“我记下了密码又捡了他丢弃的消费小票”
最近,在海宁城北的一家网吧内,民警抓住了贾某。据贾某交代,其实他和张先生并不相识,两人唯一的碰面是今年5月在海宁一家酒店。“当时我在这家酒店当服务员,他来刷卡结账的时候,我在收银台边记下了他的密码,又捡了他丢弃的一张银行卡消费小票。于是,我就用他的卡号和密码给自己的手机进行了充值,并将这些信息连同手机SIM卡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了胡某……”
昨天,记者就此向多家银行进行了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均表示,银行信用卡包含卡号和密码两个基本信息,如果两个信息都失窃的话,就等于信用卡失窃了。“因此,大家今后在大型商场或其他公共场所刷卡消费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密码及所有小票信息,以防钱财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