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7日讯 招聘方式:本着公开、公平、择优和就近就地的原则,并根据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的需要,适当考虑专业对口,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全市将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统一笔试、面试内容和时间,统一招考比例。各县(市、区)分别组织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等工作。
招聘对象:本地生源和本地户籍为主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薪酬待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后的薪酬,大专生的年总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本科生以上的年总收入应略高于这一水平。试用期间的薪酬,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80%发给。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薪酬,由乡镇(街道)按月发放,并按当地企业同类人员标准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女工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对3年任职期满后仍留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逐步提高其收入待遇。
管理与考核: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街道)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在聘用期内,高校毕业生的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各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其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所在村或社区。
各县(市、区)人事部门每年牵头对招聘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并根据其工作表现,分别确定为优秀、称职或不称职。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
在合同期内,可以允许高校毕业生选择离开村、社区另行就业。只要工作情况许可,可予以提前解除合同。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确定终止或续签合同。
鼓励措施:对在农村或社区工作两年以上、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信任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通过法定程序使其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也可推荐为乡镇(街道)后备干部或领导班子成员。从2009年起,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招考公务员主要从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对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仍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市级以上公务员时给予加分,凡报考欠发达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其他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对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时,可享受与参加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同等优惠政策,考试总分可加10分。
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录用的,依据其在农村和社区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