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获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市本级“4050”人员2007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市本级有8585名“4050”人员符合申报要求,比2006年度增加了1580人。市本级的社保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此次共需发放“4050”人员社保补贴1374.817万元。本月底前,这笔社保补贴将打入其个人银行账户。
根据《市本级“4050”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实施意见》规定,凡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该意见涉及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审批截止日期暂定为2008年12月31日。
在此次审核通过的8585名“4050”人员中,有两类对象的享受待遇需要提醒。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就业促进科负责人说,第一类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实现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后,如果符合享受社保补贴,那么享受期间停发其失业保险金。第二类是“4050”人员中的被征地农民。领取生活补助费期间的被征地农民中的“4050”人员,实现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后,可按规定条件选择享受社保补贴,享受社保补贴的同时,停发生活补助费、医疗包干费。对已领取生活补助费和医疗包干费的人员,其社保补贴按社保补贴与生活补助费、医疗包干费之间的差额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