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泰顺县大安乡岭头平村的村民刘郑龙收到一个好消息:他正式通过审核,被列为泰顺今年1000户危旧房改造对象之一。这就意味着,到年底刘郑龙将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新房子,一家三口,再也不用挤在土木结构的老房子里;下雨天,家里也不用放满盆盆碗碗接雨水了。
今年,泰顺县又统筹资金800多万元,启动第三年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截至6月底,危旧房改造工作已完成申报工作,今年改造申请并符合条件的1180户,比任务数多180户。7月份完成审批手续后,将进入组织实施阶段,确保11月15日前完成1000户的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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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是经济欠发达山区县。由于收入低,农村有许多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受灾倒房户都居住在破旧的土坯房,居住条件恶劣。”该县县长陈建明告诉记者,为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泰顺县从2006年开始启动了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作,并将这一“温暖工程”列为该县“十大民生实事工程”之首。
为了减轻农民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县政府在2007年专门出台规定: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提高补助标准,将改造户每户补助资金标准由上级补助的6000元提高到8000元。此外,取消了所有改造户的行政审批收费,改造涉及的服务性收费和相关需上交的税收由县财政统筹承担。县规划建设部门还要免费提供危旧房改造所需的建筑施工套图等,农村信用联社也有条件的对存在资金缺口的改造户提供贷款。
同时,乡镇、村也安排资金支持危旧房改造。竹里乡和竹里村分别安排了2万元和5万元补助危旧房改造工程,峰门乡和徐宅村也落实了2万元和2000元用于改造工作。对计划外增加的建房户,只要通过验收,县财政也按照补助标准先行垫付补助资金。大部分乡镇还建立了乡镇干部联村包干等制度,对改造对象实行一对一联系帮扶,帮助改造户解决建房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在改造过程中,根据改造对象实际状况,泰顺县采取新建、改建、修缮、置换、集中安置等多种方式实施救助。尤其对一些无房可住但又没有能力进行改造的对象,由乡镇政府统一安排,对闲置学校或办公场所进行改造并达到安全居住条件后进行集中安置。
竹里乡政府就把29户改造户集中迁移到竹里中心村后,出资从当地村民那里买了5000平方米的闲置老房子,把原价万元的地基以每户2000元的低价分配给房改户。乡政府还通过政策协调等手段,把整理出来的农田无偿提供给改造户耕作,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峰门乡政府也将原乡小学闲置房加以修缮并新建厨房后,对该乡改造对象中的10户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进行集中安置。
据统计,经过2006年、2007年的实施,泰顺县共统筹资金1300万元,完成了1517户困难群众的危旧房改造。再加上2008年准备实施的1000户,合计改造2517户,占了全县困难群众危旧房总数的47.49%。该县准备再用两年的时间,至2010年完成全县5300户的危旧房改造任务,基本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见习记者 蓝蔚)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