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1日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在今年五六月份的暗访中,衢州市又发现6辆公车违规接送学生上学。
相关单位的处理结果公布如下:
浙H00123:该单位党委、纪检组领导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一次,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
浙HF1001:该单位领导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同时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
浙H0235警:该单位领导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同时扣发考核奖1800元,补交用车费20元。上级主管部门责成该单位加强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并按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扣发年度考核分。
浙HF0071:该单位责成当事人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通报全局。扣发当事人年度考核奖1145元,补交汽油费50元。
浙HF0080:该单位责成当事人在全局干部大会上作深刻的书面检讨,并扣发其考核奖1150元,补交汽油费50元。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经全局干部大会讨论,决定给予当事人留用察看3个月的处理。
浙HF2006:该单位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在机关干部会议上通报批评,给予其1000元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