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记者 谈杨苏 通讯员 吴宣)“不让见女儿真是急死我了,多亏了法官帮我协调,今年暑假我可要好好陪女儿玩玩,真是太谢谢了!”近日,申请执行探视权的李先生特意给吴兴法院的立案调解法官送来了锦旗。
李先生与张女士于1997年结婚,2002年生育一女,现正在上幼儿园。2007年10月张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先生离婚,双方对离婚没有意见,但对女儿的抚育及探视等问题争议较大。最终经法院调解,李先生作出让步,离婚后女儿随张女士共同生活,并约定李先生可在每个月的第一个、第三个的周六、周日、暑假、寒假探视女儿并与其共同生活。
今年6月27日,女儿放暑假了,李先生即要求带女儿回家一起生活,但遭到了张女士的阻拦。7月1日,李先生情绪激动地赶到吴兴法院立案接待大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将女儿领回与其共同生活。
考虑到执行探视权案件的特殊性,立案大厅的调解法官一边做好李先生的情绪稳定工作,一边电话通知张女士到法院进行调解。可双方一见面就互不相让,甚至恶语攻击对方。从法律到情理,立案调解人员经过连续三天的努力,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终于使双方握手言和,并对女儿今后的探视以及学习、生活的照料等事宜达成了协议。据了解,对因抚养费、抚育费、赡养费以及探视权等婚姻家庭纠纷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由法官在立案审查阶段进行协调,这是吴兴法院为有效化解纠纷、促进案结事了所推出的一项新的举措,由此,家庭内部纠纷引发的案件能得以及时解决,避免矛盾激化,达到以“小家”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今年以来,11件申请执行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全部通过协调解决,无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