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党报热线刊登的《现有游泳池到底能否满足需求》一文中,几乎所有泳池负责人都表示自家泳池没有饱和。但这些言论却引起了不少市民的质疑,认为这些说法和现状不符,几位市民还向本报提供了几处较为适宜游泳的水域。
对于2.5平方米每人的泳池最高容纳人数这一国家标准,很多市民表示并不适合作为能否畅泳的标准。家住吉水花园的黎先生打进本报电话说,2.5平方米仅能供泳客戏水而已,根本不能让人自由地游来游去。况且,这个标准指的是平均密度,而大多数游泳池又都分深水区和浅水区,对于暑期游泳主力军的孩子来说,深水区不是孩子们都能去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浅水区的密度很可能会相对高于2.5平方米每人的国家标准,对于真正想游泳的人来说,就更加无法自如伸展了。“这其实也是我平时喜欢去河、湖里游泳的最主要原因。”
另一位爱好游泳的文化人杨先生的言辞更加激烈:“其实阳光(大酒店)的游泳池只有6个泳道,长只有25米,如果按照他们说的,最高可承受70人的话,那就只能排队做广播操了。事实上,阳光游泳池如果每次超过20人,那就几乎只能戏水而没法游泳了。”他说,他和一群游泳爱好者,虽然办有“阳光”的年卡,但每年七八两个月,基本自动放弃了。如果游泳池能满足需求,一张每年几千元的年卡,哪个游泳爱好者会放弃?
另一位游泳爱好者胡先生的意见虽客观却一针见血:“国家标准制订的时候可能只考虑了满足国民的亲水性,或者只是为了让大家有个学游泳的地方,而没有想到现在大家对游泳的爱好已经远远不是在水里扑腾几下了。”虽然如此,胡先生认为,如果让现在私营的游泳池满足大家畅游的要求而限制人数的话,那么不是价格将会高得离谱,就是因为人数太少而使游泳池无法经营。“因此,我觉得,游泳池用来戏水和练游泳,然后再开设几条可以游泳的水域,供水性好的人自在畅游。”
在再次提出开设自然水域作为天然游泳池的希望后,胡先生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建议。他说,是否可以在南湖上用浮球和大孔网拦出一段区域,就好像三亚、青岛那些城市的海滨浴场一样。“那些海边城市既然可以在海水里围出一个区域游泳,那么南湖里为什么不行呢?而且现在在南湖那里游泳的人就蛮多的。”也有市民建议,可以直接把市区新气象路旁边的那条河道拦做天然泳池。“既然现在每天都有那么多人在那里游泳,说明那里的水质等条件还不错,而且长度、宽度都合适,稍加治理,再改造一下河岸,提供点更衣、救生等服务,相信就是一条极受欢迎的泳道了。”
我们希望市民能够提供更多的可供游泳的天然水域,看看是不是有可能成为让大家自由畅游的“天然游泳池”。请拨打热线电话82400000,或发电子邮件到0573-82400000@163.com参与讨论;同时,我们还开放了短信和QQ平台,市民可发短信至13516830110,或者加入QQ群43986168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