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我市首次设立用于经济薄弱村发展的专项资金。市本级安排总金额确定为每年600万元,每个经济薄弱村最高补助金额为25万元。集体经济薄弱村项目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村建设项目补助,包括农业综合开发、物业用房建设和其他有利于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各村补助标准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为25万元。专项资金每年可申报两次,分别为6月底前和12月底前。资金分二次拨付,项目资金批复文件下达后预拨一半,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