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4日讯
昨天上午,省公安厅交管局在通报上虞事故的同时,分析了上半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今年上半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增多,事故仍在高位运行,交通违法行为仍大量存在,道路隐患突出。
上半年,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109起,死亡2623人,受伤13721人,直接经济损失4437.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8.45%、6.52%、21.26%和1.70%,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尽管各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但高速公路事故上升,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造成194人死亡,同比上升23.57%。直接原因之一,是上半年的“油荒”导致疲劳驾驶高发,交通死亡事故攀升。
二是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列前5位的是未按规定让行、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以及违法装载。
三是电动自行车事故上升,私家车死亡事故仍占半壁江山。电动自行车的快速增加和管理法规体系不完善,使事故持续增长;私家车事故尽管有较大幅度下降,但占事故比例仍然较大,与私家车拥有量高速增长和驾驶人技能普遍不高有关。
四是农村公路、城市快速路成为事故新增长点。特别是一些工程车、出租车钻管理的空当,在夜间横冲直撞,导致城市夜间事故多发、频发。
五是18时至20时是事故高发时段。
省公安厅交管局要求各地交警部门,找准找实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消涨点,最大限度挤压交通违法的空间,扎实落实各项“奥运安保”措施,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