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4日讯 8名小青年中有4人是“90”后,他们专抢三轮车车夫,36起劫案总金额2000多元,其中一次他们从车夫身上抢走10元。日前,温州市中院以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8名小青年中,一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余7人被判15年至7年不等。
去年6月间,肖某等8人相互结伙或伙同他人,在平阳县鳌江镇第四中学、徐家站、曙光路、果市宾馆附近等处,采用持刀威胁、殴打、搜身等手段,对三轮车夫实施抢劫,一个月内连续抢劫36次。其中,参与作案最多的肖某抢了29次(其中3次未遂)。
这8名青年中只有一人是河南人,其他的都是平阳人,年龄最大的23岁,最小的才15岁,有4人作案时未满18周岁。除了抢劫三轮车夫,他们还经常到处闹事。去年1月的一天,林某参与一次有数十名参加的群体斗殴,造成一人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等8人相互结伙或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另外,林某持械参与斗殴,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