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4日讯 记者昨日从绍兴市统计局获悉,上半年绍兴市农村居民现金收入7060元,同比增长15.7%。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等四大类收入均较快增长,收入增长结构更趋合理,整体收入稳定性增强。
从人均现金收入绝对值看,诸暨市、绍兴县、上虞市分别为9355元、8766元和6640元,位居前三。
工资性收入仍然高居农民现金收入的榜首,但增速有所放缓。上半年,农民现金收入中来自工资性收入的有3425元,增长12.7%,占现金收入的48.5%,较上年略有下降。市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分析,工资性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国家对企事业单位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大部分企业也相应提高了工资水平,使农民在企业中拿到的劳动报酬高了许多。
家庭经营收入是农民现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的主动力。上半年,绍兴市农民现金收入中来自家庭经营的收入为3119元,同比增长18.8%。据了解,由于种植业、牧业、渔业产品价格攀升,农民来自一产的收入逾千元,增长21.9%。来自二产的收入中,工业收入增长12.3%,同比增速有所放缓。这主要是我市农村纺织工业等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下降所致。从总体上看,来自二产的收入仍然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由于前几年处于低潮的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行业今年都呈现恢复性增长,使来自三产的收入达8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