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7月24日讯 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给广大林农带来具体实惠。
浙江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起步较早,目前,全省主体改革已经完成,各项配套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成为全国林改的先行省之一。
林地流转——
“唤醒”沉睡的价值
江山市龙头店村小南坑村民小组的26户林农户户有山,但因为缺乏现钱,一直住在大山深处。前不久,他们终于搬到了山脚下。原来,他们通过当地的林权管理中心,成功流转了644亩集体山林,获得了222.9万元资金,不仅解决了搬迁建房缺钱的难题,还防止了青山变荒山。
山林流转给农民带来了商机。开化县华埠镇旭日村的一个自然村通过流转的方式整体下山脱贫,当地残疾青年查德荣抓住这个机会,先后流转了5100亩山林,创办莱尔农庄发展名茶、“杉改竹”、原料林,年产值300多万元。
据了解,目前我省22个县(市)已经建立了林权管理机构。目前,全省林木、林地流转面积已达305万亩。
林权融资——
注入新鲜“血液”
刘永根是遂昌县应村乡田铺村村民,过去主要靠35亩竹林为生,年收入1万多元。2006年,村里兴起了农家乐,由于没钱装修、买餐具,他只能干着急。2007年,县里出台林权抵押贷款的相关政策,刘永根马上拿着林权证贷了5万多元,办起了农家乐,当年就赚了3万多元。
林农缺乏融资渠道,林产企业又大多是中小型企业,担保难、融资更难。没有资金,林业产业化很难快速发展。而林权抵押贷款的运作,就是让“活树”变成“活钱”,无疑为林业产业注入“新鲜血液”。两年时间,我省在林改中用林权抵押贷款累计达3亿元。
多种合作组织——
规模产生高效益
由于缺乏技术、林地规模小,龙泉市八都镇下告村村民吴马元的30亩竹林每年只有1万余元的收入。2006年,他加入了当地的龙竹合作社,合作社里的大户陈国君手把手地教他种竹的各种技巧。吴马元的竹林的产量、质量由此得到改观,每亩收入由300多元增长到了700多元。
目前,全省已落实到林权证上的集体林面积有8255.8万亩,占95.4%,让老百姓吃下了“定心丸”。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全省各地不同经营方式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迅猛发展,两年内已建立836家林业专业合作社,从事林业托管经营的专业户达3.58万家,林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