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塘下镇尖山上一座三层高的私家别墅正在兴建 夏晓腊 摄
温州网讯 自2007年1月1日《浙江省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作为生态园其中一部分的大罗山,它所受到的关注和重视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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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一些为了一己私欲的人从四面八方蚕食着大罗山,形成了一股违法抢建别墅的风潮。
日前,市人大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到大罗山一带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称,对这批非法别墅,必将予以拆除。
违章别墅零散分布
7月22日下午,记者随同市人大检查组从瑞安塘下镇尖山脚出发,一路盘山而上,零零散散分布的私家别墅映入眼帘,有的已经建好了,有的还在建。
路旁一堵用砖头砌起的围墙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推开遮掩的铁门而入,里面是一座正在施工的三层别墅。七八个民工正在浇灌混凝土框架,房子已经建到三楼,快要结顶了。
包工头告诉记者,建这样的房子每平方米420元工钱,他们10天就可以盖完一层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这个面积达400多平方米的房子是山下一个老板花60多万元建的。
其实,在这片山坳里,这样的别墅还不止一套,有的已经完成房屋地基的土地平整,还有的已经搭好了钢筋框架。山体则被野蛮地铲平了,显得特别刺眼。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胡立同气愤地说:“部分人存在‘先下手为强’的想法,抱着侥幸心理,胆大妄为,漠视法律,他们为的就是占了地盘再说。”
大多是山下老板所建
据不完全统计,仅在瓯海境内大罗山区域,保守统计就有违法建设行为173宗,面积达5.17万平方米,而瑞安塘下镇尖山区域是最严重的区域。
当地村民介绍说,山上已经零散建起来的别墅,基本都还没人住,房子的主人大多是山下的老板。
在尖山山顶,一位帮着看守别墅的年轻人告诉记者:“这幢别墅是7个老板出资建的,就在几天前,老板还带着家人来过,一般住个一夜就回去。”
谁来监管这股“歪风”
近期内矗立起的一座座与环境极不协调的非法别墅,难道没有人管吗?
据了解,大罗山涉及瓯海、龙湾、瑞安等两区一市13个乡镇(街道)、66个行政村,按照《条例》中属地管理的原则,真正能对违章建筑执法的是两区一市的相关部门,而生态园管委会只能起到协调监督作用。
“执法队伍尚未形成合力,执法不严、力度较弱,导致了政府对生态园违法行为管理执法实质上的‘缺位’。”胡立同说,面对117平方公里的大罗山,虽然执法部门不少,有规划局、土地局、林业局、民政局等政府部门,但分散在两区一市,常常是管得到看不到;而大量基层乡镇干部,又没有落实相关职责,所以是看得到管不到。
不过胡立同说,对以上这批非法别墅,在人大、部门的监督下,必将予以拆除。
大罗山总体规划呼之欲出
根据规定,在生态园区域内的所有建筑,都应该遵循生态园总体规划编制的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选址、布局,乃至建(构)筑物的风格和色调等,都必须符合规划,并与生态园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而至今,生态园总体规划仍然没有按照《条例》要求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尤其是大罗山保护至今没有相关控制性规划,导致大部分建设活动审批特别是关乎群众生产生活的项目都由于无规划可依而暂时搁置。随意开发、盲目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也致使群众产生抵触情绪,只能通过违法建设来满足自身的需求。”胡立同说。
胡立同把这股“别墅风”比喻成是黎明前的黑暗。据了解,目前政府部门已关注此事,力争在年内出台《条例》实施办法,完成温州生态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同时,尽快编制完成生态园控制性规划,制定和修编生态园内专项规划,使生态园保护建设真正有据可依。夏雨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