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2日,杭州建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黄建文(男,34岁,杭州建德市人)等人涉嫌非法出售发票一案。经查发现,自2006年12月至2008年2月间,犯罪嫌疑人黄建文伙同缪新(建德市人)、叶俊成(萧山区人)等人,采用先开具后作废的手段,收取0.6%至1%不等的费用,通过丁伟丰、屠庆伟(萧山区人)、方水生、敖土强、吴永林(均系建德市人)等人转手,将发票出售给本省范围内的杭州、宁波、温州等地150余家企业,共出售浙江省增值税普通发票1481份,票面可开金额1.1亿元。其中,已查明涉及温州企业41家,发票439份,金额3600万元。此外,犯罪嫌疑人黄建文还涉嫌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以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