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自动取款机涉嫌无照经营?》后续报道
5月29日,本报《银行自动取款机涉嫌无照经营?》的报道刊发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地媒体纷纷转载,自助银行是否涉嫌无照经营的问题也引起了各界的关注。记者昨天了解到,北京名律师董正伟已接手此案,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行政复议和举报,要求查处各地商业银行自助银行无照经营行为。
银监部门:自助银行不办照是惯例
银行自动取款机是否涉嫌无照经营?银监部门表示,自动取款机的设立有两种形式,一是附行式,另一种则是自助银行式。其中,自助银行是重塑银行的服务内容,列入对外营业网点的性质。据介绍,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营业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按照惯例,在银行网点内设立的自动取款机无需审批,而在银行营业场所外设立的自助取款机也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先例。
银监部门表示,自动取款机由银监局审批并对外服务已经被大家接受,如果现在突然要办理营业执照,并且在经营场所悬挂证照,这对自动柜员机来说,还有一定的困难。
国家工商总局:是否要办照还需要探讨
银行以外设自动取款机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银监系统表示,这应该由国家工商总局负责解释。记者于是致电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部门,咨询自动取款机是否涉嫌无照经营的问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前他们没有听说自动取款机要办证的说法,这应该是一个新问题。那么,自动取款机是否应办理营业执照呢?该工作人员说,自动取款机的主体是各商业银行,而这些商业银行都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自动取款机是否算银行的分支机构,还需要进一步从法律层面进行探讨,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还不能轻易下结论。
著名律师董正伟:已向工商总局提出行政复议
北京律师董正伟得知桐乡工商局工作人员提出自动取款机涉嫌无照经营的疑问后,查询了相关法律法规,他认为,自助银行作为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为此,董正伟向北京市工商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北京市各商业银行自助银行营业机构的营业执照办理情况,并说明自助银行营业机构是否可以豁免办理营业执照。但北京市工商局答复称,北京市工商登记数据库中不存在各商业银行办理自助银行机构的登记数据。
昨天下午,记者与董正伟取得了联系。他表示,依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中资商业银行设立的境内分支机构包括分行、分行级专营机构、支行、自助银行设施等等。因此,自助银行设施属于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目前,董正伟已经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行政复议并举报,请求工商总局依法查处各商业银行自助银行无照经营行为,以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
【新闻链接】
董正伟,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12年律师业界资历背景,擅长重大疑难案件处理,在知识产权、企业改制并购和境内外上市、建筑房地产、投资融资项目运作、公司及合同法律事务等方面有专长。曾上书铁道部建议取消火车票退票手续费;起诉公交一卡通公司,要求返还20元购卡押金;向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建议《塑料购物袋使用管理办法》增加“有偿回收塑料购物袋”办法等,都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