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下月1日,位于二环西路2893号万事达大楼的“嘉兴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将正式开始运作。届时凡在我市发生的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选择共同将事故车辆就近驶至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理赔手续,也可选择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等候保险公司勘验、定损及协商保险理赔事项。
过去由于机动车财险理赔需要现场查勘、拍照,当事人不能及时撤离现场,经常造成道路拥堵,且极易引发二次事故。为此,在嘉兴市财产险公司的召集下,我市的20家保险公司决定共同筹建“嘉兴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通过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合作,协助车主做好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快速理赔。
据了解,今后凡在浙江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失且损失额在3000元以下或双方机动车财产损失各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后,均应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将车辆移至附近不影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处理有关赔偿事宜,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和申请定损。然后,双方可共同前往“嘉兴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按要求填写《浙江省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登录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下载《协议书》后填写,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也将根据《协议书》核定事故损失,与当事人协商赔偿方式。确实无法立即前往快速处理服务中心的,也可约定在24小时内共同到达服务中心。
据介绍,8月1日快速处理服务中心的正式运作,也将使我市成为继宁波后全省第二个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