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8日讯
“你要买房子啊?我对这一带很熟的,不如帮你参谋一下吧?”一身高级套装、手挽名牌手袋、满嘴行话……有谁想到,这个自称房产公司大股东的女子,竟是一个有6年“骗龄”的骗子。
从2002年至今年6月,45岁的沈丽,用伪造的房产证等道具,从亲友、邻居等处骗得59.6万余元。更过分的是,在缓刑期间,她也照骗不误。
今年6月6日,愤怒的受害人集体将她逼到平湖市公安局。上周,平湖市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钻研资料编制身份行骗
沈丽只有小学文化,离婚后一直在家待业。
5年前,平湖房地产市场开始升温。看着周围人赚得热火朝天,沈丽心里有了主意。
她特意去查了一些资料,花心思“钻研”,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然后为自己虚构了一个“平湖某房产公司大股东”的身份。
沈丽的第一个目标是同村人小壬。小壬在菜场做生意,以前与他见过几面。沈丽装扮一新后借买菜机会接近他:“小壬,我是丽姐呀!好久不见,最近怎么样?买房了吗?”
“丽姐,我哪像你这么大款,不可能买得起房。”小壬有些沮丧地说。
沈丽借机告诉对方自己的“身份”:“现在公司内部有套135平方米的房子,只卖30万,你要不要?”
小壬一下子呆了,在他的生活圈中,根本不可能有“内部房”这样的好事。
天上掉馅饼岂有不要的道理,小壬当即拍板:“丽姐,这套房给我留着,明天我就把钱送来。”
小壬又找来同在菜场工作的朋友小海,两人凑齐20万交给丽姐。
缓刑期间仍不思悔改
沈丽越骗越上手。在她“便宜商品房”、“内部价格”等诱惑战术下,熟人一个接一个被她说动了。
一次,她以商品房要出售转让为名,骗了熟人小范10万元转让款。
小范发现协议书是假的,他报了案。
在小范报案前,沈丽已经觉察出苗头,她盯上了“姐妹淘”娟子。
“我刚卖给小范的房子,他又说不要了。你说,这么好的房子,他干啥不要啊?”在沈丽的怂恿下,娟子答应先把房子订下来。于是,小范报案后,沈丽又迅速从娟子那里拿了11万元给小范,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2005年3月,沈丽以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沈丽在落网后交代,缓刑期间,她非但没有悔过,还变本加厉地将身边朋友骗了个遍。
沈丽平时就在小区茶室里喝茶打麻将。一来二去,跟茶室老板老卫混熟了。一次闲聊中,老卫说想买套商品房,让沈丽又发现了“商机”。
“放心交给我吧,我跟他们沈总很熟,每年他们都有好几套‘内部房’在我手上。”
“门面房要马上交3万元订金,否则就拿不到了。”沈丽一开口,老卫立刻爽快地掏钱。而事后,沈丽交代,她连“沈总”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但是迅速脱口而出,加上很随意的表情,让她一次次行骗成功。
小利益诱惑屡屡成功
渐渐地,老卫发现,每次问房子的事,沈丽都推三阻四。他又找到了其他几个买房的人。几经追问后,沈丽不得不承认诈骗的事实。
沈丽坦陈,骗来的钱除了还给小范那部分,大多被她花掉了。
在大家的愤怒声讨中,她走进了派出所。“我确实没能力还这么多钱,还得起,我也不会来自首。”审讯中,丽姐仍心有不甘。
“她用的伎俩很老套,漏洞百出。只要仔细分析一下,就可以发现其中的问题。但那些人都被眼前小小的利益诱惑了,冲昏了头脑。”接手此案的平湖法院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