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5日上午10时许,在甬台温高速公路往宁波方向55公里处,一辆由台州开往宁波的集装箱车发生自燃,导致车辆和车上货物受损,司机事后连连叹息:“都是不合格的翻新轮胎惹的祸!”记者昨天从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宁波支队了解到,入夏以来,因车胎问题引发的事故已有多起。
在集装箱车自燃事故中,司机反映车上最早起火的部位是后轮,后轮用的是翻新胎。当时,后轮冒烟起火,迅速蔓延到其他车胎,司机紧急停车并用车上的小型灭火器灭火,但已无济于事。大火足足烧了40分钟,消防官兵赶到后才扑灭。
高温天气下,车胎的老化加快,容易发生爆裂,也容易被车体机件故障所产生的小火苗引燃。交警提醒,驾驶员上路前一定要检查一下车胎,及时更换老化的轮胎,不要贪图便宜而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翻新车胎。使用时间较长的车胎(一般厂家规定轮胎安全使用距离在8万至10万公里之间)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段时间后,可能会出现胎壁过热、胎压过高的情况,驾驶员应注意及时停车降温,但切忌用冷水泼冲轮胎,更不要放气,否则可能导致途中爆胎或轮胎损坏。 (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夏世敏 鲍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