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秀洲交警大队最近在短期内连续查破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逃逸的都是非机动车中的“强势车辆”电瓶三轮车。交警表示,根据交通法规定,肇事后越不想负责而选择逃逸的,最终越要负责。
7月14日早上6时48分,王店中学对面兴乐路兴乐桥西堍发生一起人力三轮车与电瓶三轮车相撞的事故,电瓶三轮车肇事后逃逸。受伤车主为80多岁老人,已被送往医院抢救。
有现场目击者反映,肇事车系一辆蓝色电瓶三轮车,驾驶员为老年男子。而根据监控探头的梳理甄别,将范围缩小到当地一家公司的看门老人李某身上。附近村民也反映,该看门老人每天早上6点多都会经案发地,去王店农贸市场买菜,且也是驾驶一辆蓝色电瓶三轮车。专案组立马对该老人的电瓶三轮车进行了技术鉴别,发现该车有不明显的擦痕,有肇事嫌疑。7月20日上午,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承认了自己的肇事事实。“7·14”交通肇事逃逸案宣告侦破。
就在王店肇事逃逸发生后仅隔2天,又发生一起电瓶三轮车肇事逃逸。7月17日上午9时45分许,在320国道与民和路交叉口发生一起电瓶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电瓶三轮车肇事后逃逸。据伤者家属反映,曾有一目击者看到肇事车辆为濮4592的电瓶三轮车。但当民警来到该车主住址时,得悉车主已于去年离开濮院,并将车转手于他人。经过进一步调查走访得知,在事故发生后肇事车上其中一个人打过一个电话,好像是叫急救车。专案组立即锁定这个电话,通过技术力量,找到了机主时某。7月21日,时某供述,当日他是坐在肇事车辆上的乘客,驾驶肇事车辆的是时某老乡刘某。当天“7·17”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宣告侦破。